长沙育婴师培训(2008年七月)
【
将本页添加到收藏夹】
授课培训机构:湖南湘军职业学校 市场价: 优惠价:
一、培训对象
(一)学前教育和婴幼儿卫生保健的科研机构人员;
(二)托儿所、亲子园、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学与管理人员;
(三)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中专院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妇联机构、计生系统、妇幼保健院从事婴幼儿早期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的教学与管理人员;
(五)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家政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六)从事多年育婴或早教实践工作的一线服务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生活照料:1、饮食;2、饮水;3、睡眠、二便、三浴;4、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1、生长监测;2、预防接种;3、常见疾病护理;4、预防铅中毒;5、危险因素识别;
教育:1、动作技能训练;2、智力开发;3、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4、实施个别化教学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定于2008年7月18日(含考评员培训)
(二)报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83号岳麓山庄华欣阁403室
(三)培训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88号(新民学会旧址)
(四)报名回执请于七月十二号报送省职业鉴定专家委员会家政服务专业委员会(可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参加培训鉴定的学员,每人须交1寸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5张,并填写《湖南省职业资格鉴定核准表》。
四、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证书核发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三级育婴师资格鉴定:
(1)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早教或护理工作4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已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或通过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鉴定后,可参加考评员考核认证。
3、已经通过育婴师国家二、三级资格考试合格者,也可参加考评员考核认证。
五、考评员资格考试与考核
凡参加高级育婴师培训,考核鉴定合格者,均可参加考评员资格培训与考核合格。
六、收费标准
高级育婴师培训班将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资料费2250元/人,参加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者,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字〔2001〕328号文件规定B类标准收取(三级320元/人;二级440元/人);
如需参加考评员培训的,另收取考评员资格培训认证费380元/人。
七、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家政服务专业委员会
八:报名电话:15873844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