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助理营销师(三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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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培训机构:湖南新东方培训教育学校 市场价: 优惠价:
为适应企业对营销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2]22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9个职业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湘劳社函(2003)192号〕》文件、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公布湖南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3号〕》文件的要求,为组织好2008年全省统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培训目标:
理解营销观念和营销的作用;理解并掌握目标市场营销的方法与技能;理解营销组合的应用,包括:产品、定价、促销、分销;理解并掌握推销和销售促进的相关内容与计划制定;掌握分析顾客行为和特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符合《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助理营销师(三级)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培训对象:
从事或欲从事企业营销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从事相关工作6年;
(3) 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鉴定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市场营销基本理念、市场营销组合、商务谈判基本知识、商务礼仪与营销道德、市场营销理论的新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专业知识: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产品销售、客户管理、团队建设。
五、鉴定培训教材:
《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专业知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自选)。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六、培训课时、收费标准:
面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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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课时 |
培训费 |
考试费(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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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营销师(三级) |
50课时 |
500元 |
260元 |
函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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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培训费 |
考试费(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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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营销师(三级) |
240元 |
260元 |
教材费:131元(自愿选择购买)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可按照中心统一规定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