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企业对秘书从业人员的需求,提高秘书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9个职业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湘劳社函(2003)192号〕文件、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公布湖南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3号〕文件的要求,为组织好2008年全省统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受训学员具备高级秘书的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能够协助管理层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符合《二级秘书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取得二级秘书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培训对象:
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的人员或有志于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四、鉴定培训内容:
秘书概述、秘书礼仪、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文书运转管理、会议管理工作、差旅安排、档案管理与信息工作、商务沟通与协调、客户服务、商务谈判、财务税务金融等。
五、鉴定培训教材:
《秘书(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专业知识、《秘书(基础知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考试指南》。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六、培训课时、收费标准:
面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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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课时 |
培训费 |
教材费(代收) |
考试费(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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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秘书 |
60课时 |
850元 |
120元 |
440元 |
函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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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培训费 |
教材费(代收) |
考试费(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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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秘书 |
425元 |
120元 |
440元 |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可按照中心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考试培训网下载此表格填写)。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评审(工作业绩评估报告)三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综合评审100分。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到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150元/月的标准执行。”